漯河市教育局2023年教育领域人才招聘专场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领域人才招聘专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漯河市教育局现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开展高中教师招聘工作。全市现有普通高中20所,在校生4.6万人,教职工4000余人。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有漯河市高级中学、漯河市实验高级中学、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临颍县第一高级中学、舞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漯河市高中教育坚持内涵化、多样化、可持续发展,以实施高效课堂为抓手,深入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质量连年居全省前列,成为漯河的一张城市名片。
漯河市高级中学(简称漯河高中),始建于1948年,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优秀科研基地、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学本课堂”示范校、全国百强中学、全国课改名校、全国教育创新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河南省新课程改革样本校、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学校现有漯河市南北两个校区,总面积533亩;在校生7000余人,教师420余人;近十年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输送了120多名优秀高中毕业生;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评为优质生源基地,入选北京大学首批“博雅人才共育基地”,是北大清华认定的10所河南名校之一。
根据漯河市委、市政府“谋划建设一所高水平高中”决策要求,为满足漯河高中西城校区教师储备、培养需求,进一步推进“人才立校,人才兴校”的高质量发展战略,漯河高中2023年拟招聘教师22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共招聘教师22人。其中高中语文3人,高中数学3人,高中英语3人,高中政治2人,高中历史2人,高中地理2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化学2人,高中生物2人,高中计算机1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9所院校2023年应届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9所院校2023年应届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三)首都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择业期内的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3年应届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或技能;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且本科阶段需为“招聘范围和对象”内确定的高校;
(五)具备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试用期内拿到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七)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禁止从事教育工作及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招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通过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河南省教育领域人才招聘专场活动”专区,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通过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河南省教育领域人才招聘专场活动”专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10日8:00至17:30。
现场确认地点:“河南省教育领域人才招聘专场活动”现场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河南省教育领域人才招聘专场活动”专区,认真阅读《漯河市教育局2023年教育领域人才招聘专场招聘公告》,熟悉了解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并于“河南省教育领域人才招聘专场活动”现场提交个人简历及佐证材料原件:
个人简历及佐证材料内容包括:
①个人经历、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需载明个人信息、就读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和学位名称等关键信息);
④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试用期内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⑤教育教学成果证书等其他能够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2.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现场招聘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领域人才招聘专场活动的通知》(教人函〔2023〕330号)文件精神,招聘现场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一站式”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场办理引进手续。
(四)体检
体检现场招聘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服务机制
1.引进人才在正式聘用后,纳入全市教育人才管理,须服从漯河高中岗位安排,并签订不少于 6 年的服务期协议。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需编制,走绿色通道,直接办理编制手续。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人才奖励项目;引进三年内,作出较大贡献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提前或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七、联系方式
漯河高中通讯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文化路59号漯河高中(邮编:462000)
漯河高中邮箱:luohegaozhong0395@163.com
漯河高中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0395-2124379(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