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高字〔2012〕21号 签发人:赵耀堂
漯 河 高 中
2012年体育文化艺术节精神文明
班级评比办法
为保证学校体育文化艺术节各项比赛顺利进行,展现漯高学子的精神风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制定体育文化艺术节精神文明班级评比办法,具体评比事宜如下:
一、精神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1、要求各班方队:队伍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面貌良好。
2、要求各班保证观众,原则上不能请假。同时要求观看比赛学生秩序井然,文明观赛。
3、各班观赛学生必须遵守运动会纪律,不得擅入运动场地或跟跑。
4、各班必须保持观众席的整洁、干净。
5、各班运动员必须准时参加比赛,不得无故缺席。
6、各班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向大会宣传处投稿,投稿数量较多。
7、提倡各班积极为大会服务,争做好人好事。
二、运动会精神文明班级的评比由大会精神文明评比委员会负责检查、评比。
三、大会评选精神文明班级 30 个。
四、有下列行为的,取消精神文明班级评比资格
1、有故意顶撞、谩骂裁判和工作人员的;
2、有打架行为及其他严重扰乱运动会秩序的;
3、有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背体育道德的。
漯河高中
2012年3月20日